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责任编辑:黄竹君  来源:计划财务处 

各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因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学生在校住宿时间缩短,学校应按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期按5个月计算)。”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于已缴纳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的学生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已缴纳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的非毕业年级同学务必于2020年6月28日前做好校园卡与有效建行卡的绑定工作。具体操作步骤:

1)在手机上下载“建行手机银行”APP,注册绑定本人有效建行卡(此卡需已开通手机银行功能且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为本机号)。

2)登录“建行手机银行”,进入“悦享生活”页面——“IC卡、联名卡充值”——搜索“长沙学院校园卡充值”——输入学号——输入充值金额(不少于0.01元)——完成操作。

2.所有应计退的住宿费将统一退至学生登记的建行卡中,建行卡号由计划财务处从一卡通系统中直接导出。

3.部分非毕业年级学生因校园卡没有与建行卡绑定、或者绑定的建行卡丢失等情况导致无法退费,应退住宿费将直接退入校园卡中。

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

5.住宿费的清退工作涉及人数多,分布面广,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核对退费金额和银行卡信息。

6.退费工作预计在学期末完成。计财处将即时发布有关此次退住宿费的信息。

 

咨询电话:一卡通中心,0731-84261510;

计划财务处,0731-84261368;

学生工作处,0731-84261442

 

计划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1日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计划财务处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