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在职员工基本工资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责任编辑:黄竹君  来源:计划财务处 

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各单位工资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办[2019]8号文件)规定,市直统发单位从201951日起不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改由单位直接发放,并在财政工资中代扣社保、公积金等款项。故我校从本月开始,所有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改由学校统一发放至长沙银行工资卡,原本在基础性绩效(建设银行发放)中代扣的社保、公积金改为从基本工资(长沙银行发放)中代扣;房租水电费以及个人所得税从基础性绩效(建设银行发放)中代扣。

 计划财务处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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