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财务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责任编辑:黄竹君 来源:计划财务处
各单位:
为保证2018年度财务决算、结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结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账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3日(核销往来款项除外)。
2、往来款项清理。
请基建处、后勤处清理核对外单位往来款项,并督促相关外单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个人借款情况,可以自行到计财处网站查询。各系部处室应督促本部门职工核对并及时冲账。如在2018年12月30日前仍未归还的个人借款, 2019年1月起将从个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3、到款入账工作。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
据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已在学校计财处开具了收据或发票,但款项并未到账的单位及个人,请督促款项及时到账。
4、经费支出核对。请各单位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本部门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有误差,请于12月26日前到计财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5、核对库存材料。请教务处做好学生教材、后勤处(卫生科)做好药品和水电材料库存核对工作;各二级学院等教学部门做好实验耗材库存核对工作,并及时到计财处核对库存帐,做到账实相符。
6、2018年开具的各类财务票据等原始凭证,请尽量在2018年度内到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各种原始票据,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2018年度内报销的,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长沙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