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退款销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责任编辑:黄竹君  来源:计划财务处 

2016届毕业生:
    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将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为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退款及销户手续,退款范围为毕业生校园卡内剩余金额(注意:不含校园卡工本费)。具体安排如下:
    毕业生持加盖图书馆公章的《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和校园卡到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销户手续。
一、如果校园卡无需退款的毕业生请本人在《毕业生离校手续表》校园一卡通相应栏目注明“无需退款”并签名,我中心工作人员加盖公章时校园卡同时冻结。
二、如果校园卡需退款者,具体退费流程:
(1)我中心工作人员和毕业生本人当场共同核对校园卡卡内余额;
(2)毕业生本人在《毕业生校园一卡通退款销户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我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将校园卡内余额以现金形式退还给毕业生本人并在《毕业生离校手续表》上加盖公章,校园卡同时冻结。
三、为保证同学们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我中心特温馨提示如下:
(1)校园卡丢失,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办理退卡内余额手续。
(2)毕业生本人不能办理退款手续需他人代办时,请代办人出示毕业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注意授权书需要系部盖章)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毕业生校园卡帐户将于2016年7月1日被统一注销,注销后毕业生校园卡均不能再使用,我中心将不再受理校园卡退款业务。
(4)因各种原因延迟毕业需继续使用校园卡的同学应在毕业前及时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提交《长沙学院校园卡延期销户申请表》,并经系部和学生处签字盖章同意后,与个人校园卡一同交至我中心服务部办理延期手续。
(5)由于退费人数众多,金额较大,届时请同学们自备零钱。
(6)卡务中心不再收回校园卡,同学们可留作纪念。
(7)退费地点:致远楼一楼校园一卡通服务大厅。
(8)咨询电话
:8426151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doc

附件2:《长沙学院校园卡延期销户申请表》. docx

 附件3:长沙学院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退费时间安排表(以系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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