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2025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校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和《长沙学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长大发【2015】2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学校2016年度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专项预算支出(详见附件1)进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好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资金的“产出”和“效益”,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省、市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评价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绩效情况等(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对专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和必须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6月23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评报告报学校计划财务处1017办公室戴文昭老师。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立项的政策文件等依据、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准文件。
2.项目绩效目标。
3.资金分配文件、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公示材料、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预算执行相关资料等。
4.项目用款单位项目考核年度的支出明细账和报表。(具体支出明细,可在计财处网站查询。)
5.项目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的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合同资料等。
6.项目实施的产出成果和效益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7.其他有关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长沙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7年5月22日